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歹意串通离婚转移财富
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经过假离婚的方式,将本人的财富转移给配偶,从而形成本人无财富偿还债务假象,歹意逃避债权的,就可认定歹意转移财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奖励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保持其债务、保持债务担保、无偿转让财富等方式无偿奖励财富权益,或许歹意延伸其到期债务的实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务完成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钱买卖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分明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富、以分明不合理的低价受让别人财富或许为别人的债权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务完成,债务人的绝对人晓得或许该当晓得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被执行人必需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施行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
2、该行为发作在债权发生后,包括(1)债权发生后诉讼前。(2)诉讼进程中。(3)法律文书失效后。
3、该行为必需是被执行人成心所为。(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权。(2)联系债权未征得债权人的赞同,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富停止奖励的。(3)财富联系分明不公道。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大批随身物品,债权都由被执行人承当,以此逃避债权。
4、行为人必需是施行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奖励财富尚未被明白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解冻的财富,是未来能够成为执行对象的财富。
在我国法律中规则了认定夫妻歹意串通离婚转移财富,可知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经过假离婚的方式,将本人的财富转移给配偶,从而形成本人无财富偿还债务假象,歹意逃避债权的,就可认定歹意转移财富,详细的规则如上。颂威小编对此成绩的答复如上,欢迎到颂威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