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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保险怎么办-结婚期间购买的离婚保险如何处理?

日期:2021-08-02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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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处于恋爱关系中并且没有领到结婚证,男方可以为女方投保吗?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除前款外,与被保险人有监护、扶养、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夫妻离婚保险怎么办:夫妻离婚保险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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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享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夫妻互保遵循的一个主要保险原则是保险利益原则。换句话说,夫妻不能互相投保,因为他们没有保险福利。只有在获得结婚证并成为合法夫妻后,他们才能相互投保。

5、离婚后的政策如何?

如果夫妻能够相爱相守,共同变老,夫妻之间的相互保险,确实是维护爱与责任的方式之一、但现实是离婚率在逐年上升。那么,夫妻互保保险合同离婚如何处理?

说到保险合同的处理,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分割保单的财产利益。这只是离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财产分割的内容,更重要的是离婚后夫妻互助保险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何继续履行。 夫妻离婚保险怎么办

在实践中,很多人只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而没有达成协议或改变保险合同的后续处理方式,直接导致纠纷不断,没有补救措施,保险时后悔莫及发生事故。再恩爱一次的夫妻,一旦到了离婚的地步,就很难有好的开始和结束。

离婚后,投保或退保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别人手中。一旦合同因对方主观故意或过失遗忘而被中止甚至终止,将无法达到保险合同的预期效果。

温馨提示:如果离婚,夫妻互保合同一并在离婚协议中处理。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主要为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历史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解释》第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非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另有约定,下列情形适用。处理:

(3)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视为未指定受益人。

夫妻相互保险的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有一个共同特点:

如果保险合同订立时没有子女,一般指定受益人为配偶,即被保险人;保险合同订立时有子女的,一般指定受益人普通子女。

如果受益人是普通孩子,我们暂时不提。这次我们只分享如何指定受益人为配偶。

根据司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如果相互参保的夫妻离婚后再婚,如果在离婚期间和离婚后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未发生变更,原受益人将即原配偶不能享受任何要求保险金的权利。

温馨提示:

对于夫妻互助保险合同在离婚协议中是有处理的,比如约定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受益人的手续或者重新指定一个人通过单独的遗嘱成为新的受益人。确保保险金的理赔权落入如愿以偿的人手中。

鉴于各保险公司变更要求和流程不一致,实际操作问题难以与保险公司一一确认。仅从理论和个别法院判例的角度分析一两个供大家参考。

重点提醒大家的是:

离婚时保险合同的处理,不仅限于财产利益的分割,更重要的是后续履行的问题。希望各位朋友在投保时慎重考虑要不要互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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