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面对婚姻纠纷时,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比如: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律师事务所电话,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那么颂威律师事务所来给您进行解答。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7320112099,专业律师在线,拨号秒接。
1、离婚及夫妻财产分割律师:律师事务所电话,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配偶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5)、其他应由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配偶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及一方因人身伤害而取得的其他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4)、一方生活必需品;
(5)、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与婚前财产为共有、共同拥有或部分单独拥有和部分共同所有。这种协议如果是口头的,是不确定的,容易引起争议。因此,法律规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律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买房时,如果只有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由于房屋的增值部分是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按个人财产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则需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也就是说,双方共同偿还的婚后贷款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以上就是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划分,以及如何划分的分析。如果你不明白,你可以咨询律师。
以上是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律师事务所电话,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文章,如果您依旧有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7320112099,专业律师在线,拨号秒接。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世博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