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威案例 |借车借出事儿,责任谁来担?看看这些建议,再借车不难
不少有车者都遇到过这样的事儿,亲戚朋友来借车,自己不好意思拒绝,却又担心车借出后出现“意外”情况。而实际上,由借车引发的“故事”并不鲜见:一些车主的爱车借出后被拍了电子眼要自己缴罚款,车子被刮擦了要自己出钱修理……诸如此类的事情让人堵心却无法言说。那么,车子到底要不要外借,如何借车才能达到借车者和出借者的“皆大欢喜”呢?
冯信元律师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业以来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
冯律师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擅长领域为交通、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等。
律师案情自述
2018年初,我接待了一名当事人。其在2018年初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胫腓骨及多根肋骨骨折,且事发车辆交强险刚刚过期,驾驶人自身经济条件较差。当事人面临着巨大的执行风险。
该案委托以后,经过调查取证,我方发现,驾驶人在交警队提交有一份手写的车辆买卖合同。约定实际车主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将车辆卖给驾驶人张某。但并未去车管所登记备案。
据此,在前期立案阶段,我及另外一名代理律师充分取证准备材料。在开庭后,我方从车辆过户手续,车款给付,购车时间,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等方面作为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切入点。庭审中,结合巧妙的发问技巧。
最终被告司机及登记车主无法自圆其说,使法官对司机及车主提交的买卖合同真实性不予认可。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司机及登记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的保障。
安全借车建议
从该案中,我们可以看到,车主在出借车辆时,不仅自己要自己确保自身车辆符合安全行驶条件,还需购买有相关保险。另外驾驶人借取他人车辆时,更应注重行车安全,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然而当朋友向自己借车时,车主们一般都不好意思拒绝,可是借出去又怕自己爱车受损。下面,我为车主准备了几点建议,希望对车主有所帮助。
建议1:拒绝不掉时,问清借车目的。
建议2:事先检查违章,避免事后扯皮。
建议3:洗车、加油显得自己有诚意。
建议4:检查外观,分清责任。
建议5:告知相关证件位置,介绍车辆状态。
建议6:签署协议,避免麻烦上身。
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我建议双方拟订一份借车协议一起签署,丑话要说在前头,毕竟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如果出了什么事情,可以分清双方的责任。
“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车主,借车协议一定要签。因为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中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里我建议借车人在借车之前,自己拟订一份借车协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车主往往想签定协议但不好意思开口。这种情况下,由借车人主动拟定协议会显得比较有诚意,也不伤感情。
建议7:提供备用钥匙,减少损失风险。
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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