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源案例 |诉讼或调解?如何帮受害人尽快取得赔偿款
案情回顾
李某风女士,是市中区人,五十三岁,在济南生活多年,2017年2月27日傍晚七时许,李女士骑电动车外出时,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队认定,李女士负事故次要责任,当时因伤势严重,其被送往山大一附院进行急救,然而在住院仅几天,花费二十多万元,李女士的家属在百般焦急之下,委托光法律师处理一切法律事宜。
接受委托后,我们及时到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对方肇事车辆仅在人寿投保交强险及30万的三责险,预计对方肇事司机应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我们决定先起诉并保全对方财产,经法院受理之后,我们着手准备相关材料。然而,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受害人李某风住院十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在面对的问题是确定原告主体继续起诉还是尝试与对方调解。
办案过程
因医疗费及其他方面数额已确定,光法律师制定好调解方案,先与肇事方在保险限额外调解,在与对方律师反复沟通后,对方表示愿意一次性赔偿六十万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受害人家属同意,签协议的时候却出现了争议,因继承人身份问题及后续理赔问题,一度陷入僵局,在我们多次努力沟通后,双方在仲裁委签订正式调解协议及谅解书,并收取到赔偿金。之后,我们准备好全部材料去人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受害人总损失已超出保险限额,保险公司同意在扣除肇事方7000元车损(因我方次责,需承担对方部分车损)的情况下,赔付41万多元,之后我们及时到法院申请撤诉,受害人家属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对光法律师表示极高的信任,取得全部赔偿款后,对光法律师的专业及效率也极为赞赏。
办案小结
处理案件要根据实际情况,应兼顾效率和质量,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准则,妥善解决事故各方所存在的矛盾及争议问题。
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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