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源案例 |150多万买的房,突然多出的东西让我觉得生命受到威胁。为了生活舒畅,出人头地,许多人夜以继日拼了命的努力。好不容易奋斗到了理想状态,想买房买车了,却一不小心输给了卖方的巧舌如簧,于是,慌乱焦虑,气结于胸......
2016年6月19日,郑先生在惠济区万科天伦某苑买了一套房,本是一件举家欢庆的大喜事,在收房后全家人变了脸色。
郑先生在买房前已向开发商了解了房屋情况,慎重考虑之后决定购买。然而,收房后郑先生发现自家房子顶层无端多了一个消防水箱,而在买房前却无人告知有水箱的存在。
⒈ 水箱上水时会出产生噪音和震动,影响全家人的生活质量;
2.水箱重量为30吨又恰好在客厅与卧室的正上方,感觉每天都有生命危险。
3.有水箱和消防栓无疑会令房价贬值。
起初,郑先生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然而无果。于是郑先生来到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在和律师沟通过后,深表信任将案件委托给了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
律 师 建 议
律师经过全方位分析考虑,稳妥起见,建议发律师函,看能不能调解解决,然而对方并不同意。于是双方在法庭上剑拔弩张。经法院裁决,郑先生胜诉,并比实际预想多得了5万元赔偿。
法 律 延 伸:知 情 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含 义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
(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在本案中开发商并没有将消防水箱事宜告知郑先生,以致郑先生及家人在收房时心里存在极大落差,这明显侵犯了郑先生的知情权,因此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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