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20112099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文章 > 借贷债务

民间借贷三角债务-民间借贷可以判刑吗?

日期:2021-08-05 查看:

很多人在面对借贷债务纠纷时,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比如:民间借贷三角债务:民间借贷可以判刑吗?等问题,那么颂威律师事务所来给您进行解答。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7320112099,专业律师在线,拨号秒接。

民间借贷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一般不判刑。贷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和金额收回贷款的,应当按约定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但是,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民间借贷债务人具有履行还款能力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者定罪的罪名。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刑。 民间借贷三角债务

因为我们是三角债关系,现在我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我是被告,我该如何抗辩

——————————————— —————————————————————————————

一审一般程序问答

1、起诉和受理

(1)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

(2) 当事人如何投诉?投诉内容包括哪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如果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会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

投诉应说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下列诉讼?

符合条件的诉讼,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下列诉讼应视情节处理: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通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不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3、由其他机构处理的纠纷,通知原告向有关机构申请解决;

4、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通知原告起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5、已经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应当通知原告处理,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诉讼的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对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不予起诉。如已提起诉讼,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调解调解离婚案,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新事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不予受理。

(4) 人民法院立案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 如果对裁决不满意,可以提出上诉。

2、开庭前准备

人民法院开庭前应该做哪些准备?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抄送被告人,被告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抄送原告。被告人不提出抗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的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将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当事人,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合议庭成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当事人。

必须共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3、庭审

(1) 民事案件是否应该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不得公开审理。

(2)开庭前,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进行?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在庭,并宣示法庭纪律。

民间借贷三角债务:三角债务,对方把我起诉了,怎么解决。

民间借贷三角债务:三角债务,对方把我起诉了,怎么解决。

庭审开庭时,审判长对当事人进行核查,公布案由,公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有无提起诉讼提款申请。

(3) 法庭调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按以下顺序进行:

(1) 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

(3)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 宣读审讯笔录。

(4) 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

经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检查人员提问。

当事人请求重新调查、鉴定、讯问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5)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并审判?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的诉讼请求,可以联合审理。

(6) 法庭辩论的程序是什么?

法庭辩论按以下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状;

3、第三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复;

4、互相辩论。

开庭辩论结束时,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最终意见。

(6) 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退庭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审判。

(7) 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人被传唤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离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8) 原告可以在宣判前申请撤诉吗?

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9) 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

1.当事人和其他必须出庭的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出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撤回申请;

3、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取证、重新鉴定、讯问或者需要补充侦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0) 审判过程如何记录?

书记员应当将庭审的全部活动记录在笔录中,并由法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也可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或者五日内宣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不改正的,应当记录申请。

—————————码字不易,升级需要经验,希望你百忙之中采纳答案—————————

———— ——————如果你觉得不错,请点击采纳答案,给个好评,祝你生活更美好————————

—————————我祝你新的一年,心里想事情成功,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以上是关于民间借贷三角债务:民间借贷可以判刑吗?的文章,如果您依旧有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7320112099,专业律师在线,拨号秒接。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世博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