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面对借贷债务纠纷时,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比如:长期拖欠货款:银行会不会长期欠数万元牢狱之灾?银行已多次发短信称控方现已被捕。这是真的吗?等问题,那么颂威律师事务所来给您进行解答。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7320112099,专业律师在线,拨号秒接。
1、银行会不会长期欠数万元牢狱之灾?银行多次发短信说是真的,现在官司要抓了
有没有欺诈?会想办法的。如果你想起诉欺诈,那不是银行。应当由公安部门侦查,移送检察院起诉。
2、长期欠款:如果欠款长期未清偿,以虚构事实骗取欠款的性质是什么?
A、B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无关.
通俗地说,他杀了人,但如果警察负责,就没有权利处决他。
至于是否属于欺诈,要看甲方提供的证据,可能是民事诉讼而非经济犯罪案件。
3、长期拖欠:公司恶意拖欠付款怎么办?
1.说白了,合作的原则是第一是付款方式)。客户可能认为条件过于“严苛”,不会配合,影响下一步的业务往来。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一是提前表明合作的原则,以诚相待;其次,减少了后期业务流程中的后遗症和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过分的条件可能导致客户当时放弃合作。不过,这总好过货给客户后,客户以付款结算标准和方式有争议为由拒绝付款。
因此,在合作之初,营销商应使用《购销协议》、《销售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付款结算方式进行详细规定和说明: 1、 供货价格(即结算方式)价格是多少); 2、结算方式或具体结算时间。业务往来频繁的,结算方式应注明是现金即期、免费二次结算,还是定期结算(如每月一次等);如果是“一次性销售”,那么结算日期应该具体到几个月和几天。这样,收款工作的开展就会有一定的基础。
2、言行,该何去何从?
营销人员因客户顾虑延期付款而做出临时让步,多次催款不成功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营销人员应坚持原则,执行公司相关业务规定。付款结算后,“该做什么”:
1、如果公司规定只需要现金结算,则确定不做寄售。即使客户要求第二天付款,也行不通,因为也许这一天过后,客户会跑掉或“关门”;
2、如果您以“发两结一”的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客户将不付款。如果第一批货款已结清,第二批货将不提供;
3、当合同规定或客户指定付款日期时,您必须准时到达。一方面,你可以先于其他业务人员,要求客户先支付他们有限的资金;另一方面,他们不给客户留下一句话,“我叫你来一段时间,你不来,现在没事了,钱都是我另外一家公司结算的”; “可惜老板刚走,没人签,我不敢付”
4、形成客户能感知的结算习惯。勤于拜访客户,每隔一定时间提醒他们,让他记得自己还缺哪批货,差多少,需要多长时间付款。
营销人员如果做到这几点,就会形成“公司的货款不能拖欠”的印象。这样,收款自然会顺畅很多。 长期拖欠货款
3、不卑不亢,心软而诚实。
有些营销人员认为,要求客户付款就是要求别人做事。因此,在与对方谈判的过程中,û有丝毫的信心让客户感到“好欺负”,从而故意刁难或拒绝付款。因此,在采集过程中纠正“姿势”非常重要。
首先,我有信心有理有据地向客户说明我的来历:今天,我来这里按合同收取货款。让客户明白,这次他不是要他买自己的货,而是要自己付一笔钱,而且必须今天结清货款。
其次,在了解客户困难的同时,让客户也了解自己的困难。有时候客户会说:“你看,我们公司现在生意不好,资金周转确实困难,过几天能解决吗?”在对这个“借口”表示“理解”的同时,也要趁机告诉他我自己的难处: 1、约定的付款时间是今天。今天不还钱,领导会说自己做的不好,会被开除; 2、 公司几个月没发工资了,能领吗?工资奖金全看这次能不能退。说话时一定要神色认真,力求被感动。
第三、在表现出“一定要结”的坚定态度的同时,要彬彬有礼。在填表、签字、注销账户、注册、收款等细节上,一定要真诚地向具体的经理表示感谢,以免下次故意找借口刁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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