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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新规:8月20日民间借贷最新规,月息5分,法院能否立案?
立案与利率无关。只是判决总是基于法院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
2、 8月20日民间借贷放开前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但8月20日后需要审理的案件怎么办?
3、民间借贷新规:《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仅适用于原告提起诉讼在以金融机构转让凭证为基础的民间借贷诉讼中,被告辩称,转让是为了偿还双方先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后,原告仍应承担借款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
4、民间借贷新规:最高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民间借贷审判规定的解释及法律后果
解释及后果是人民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无效的。 民间借贷新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利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借款人高息划拨贷款,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
向其他企业借款或向本单位职工募集资金后转贷给借款人牟利,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然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的;违反公序良俗;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效力的行为。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相关要求:
1.民间借贷的基本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结果为依据,刑事案件尚未结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2、人民法院立案,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关但事实不符的线索、材料后,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嫌非法集资罪提高。其他犯罪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
3、借款人、贷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确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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