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是实践中应用范围非常广泛的一类合同,由于运输方式、运输标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若干种类型。如以运输标的为标准,可以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以运输工具为标准,可以分为陆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等;以承运人的数量为标准,可以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联合运输合同。接下来以普通的陆地运输合同为主,梳理运输合同的审查要点。
1.是否约定交付条款?
风险点: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为防止收货人赖账,陈述虚假收货事实、防止造成货物损失、保留固定证据,要在合同中约定交付条款。
解决:如:“甲方将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并通知收货人之后,收货人应向甲方发出已确认收到的通知,并及时提货。因收货人逾期提货产生的支付保管费用,由收货人向承运人支付。”
2.是否约定代表条款?
风险点:若对方经办人与交易的实际控制人不一致时,往往会阻碍合同的履行,引起纠纷。若约定的经办人为普通员工,不具有偿债能力,将难以追回损失。
解决:合同中约定的对方的联系人和业务经办人、收货人必须一致。与其在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往来将直接发生合同变动、确定违约责任等法律效力。且一般应约定业务负责人为经办人,审查其偿债能力,确保发生损失后的追偿。
3.是否约定送达条款?
风险点:当收货人不愿意签名盖章,或仅仅签名盖章不足以证明真实性时,往往会造成经办人的信息不真实。若未约定明确的交货地点,则承运人的义务履行情况难以证明。
解决:要用多种方式确认对方经办人身份,可以约定对方经办人明确的邮箱、微信、邮寄地址等。当经办人不在现场时,可以通过信息手段联系经办人,作为补强证据。
4.违约条款是否明确具体?
风险点:当损害情况难以证明时,违约金也难以主张。当赔偿金约定不明时,亦难以主张。
解决:要约定明确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若合同变更之后,还想追究原合同的违约责任,则应约定“合同变更之后,我司将继续追究因原合同引起的违约责任。”
5.尽量拒绝个人挂靠运输
风险点:实务中,有的物流企业与自然人签订挂靠协议进行挂靠经营运输。根据相关规定,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权利人要求赔偿的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自然人往往偿债能力有限,而物流企业将面临赔偿风险。
解决:尽量拒绝个人挂靠运输
6.货物包装条款风险
未约定货物包装条款,致包装方式难以确定,由此引发货物毁损责任。要约定包装条款,提醒托运人用合理方式包装。“托运人应按照有助于保存标的物的方式进行包装,因托运人不合理的包装方式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承运人的外包装,视情节应在包装条款中明确约定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方式、包装文字说明、费用负担等细节,以及搬运、堆放的具体要求。
7.货物误交风险
若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物流企业交货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或运单上的约定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注意查验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并要求收货人签名、盖章,对于收货人委托的来人,应要求其提供授权委托书。
8.货物检验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收货人接收货物时应当检验货物并及时提出异议。若收货时没有当场检验并确认货物质量、数量的,事后很难再举证证明货物的短缺、损坏情况。因此物流企业作为收货人向其他公司接收货物时应注意清点、检验,若发现货物与单据不相符应要求交货方书面确认,否则收货后很难举证,只能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要约定和合理的货物检验条款,给予收货人充足的验货时间。
9.货物装卸风险
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应由承担装卸责任的一方负责赔偿。因此在装卸条款中明确由哪一方承担装卸责任非常重要。若合同没有约定,在物流业务中通常有一部分装卸工作由承运人负责,因此物流企业作为承运人在上下车(船)、出入仓、转运搬运货物时,应注意安全操作,小心谨慎,以避免装卸致损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