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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日期:2021-05-14 查看:

一、网购已付款,卖家不发货并把钱退还买家,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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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坛售卖价预订为265000元的贵州茅台酒,卖家误将售卖价少写了一个0标成了26500元放在平台上售卖。买家购买后没有收到货,遂将卖家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交付涉案的茅台酒一坛并赔偿合理费用11000元。最终法院认为,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卖家有履行交付的义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在双方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网上购物合同成立的时间即是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买家在订单提交成功后,与卖家成立买卖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里,买家最主要义务是付款,卖家最主要义务是按时发货。而卖家没有按时发货,单方取消订单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买家有权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虽然《民法典》第491条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另有约定”,但是该约定如果是卖家一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在未尽到提示或说明义务的前提下,该条款无效。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491条【签订确认书的合同及电子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电子商务法》第49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网购货物损坏,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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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商品的交付时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判定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谁来承担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12条的规定,在买方签收之前,货物发生任何损失都可以找商家负责。如果卖家按时寄出商品,因快递公司原因延误收货导致商品变质的,仍然由卖家承担赔偿责任。交付前产品变质、损毁的风险和责任均由卖家承担,买家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退款。在网购时仍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避免买卖双方无谓的争端。


(1)在网络销售时对于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退货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有,那么收货人签收时间即是该退货期间的起算点,要在该时间之内仔细检查货物;如果没有,那么在收货当时应当对货物进行仔细检查后再签收,避免出现签收后发现有瑕疵,但却无法证明是买家还是卖家原因导致的尴尬争执。


(2)第三方代为“签收”的问题。偶尔可能会碰到有快递小哥未将货物亲自交付收货人,或是将货物放置在特定位置后就点击了已签收。这种未经收货人同意而“被签收”的情况不产生“交付”的法律后果,此时如果出现货物丢失或损毁的风险仍然是由卖家来承担。反之,如果是收货人同意将货物放置在某位置,结果就不同了,货物交付后的风险由买家承担。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512条第1款【电子合同交付时间的认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三、存在网购纠纷,买家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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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第512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签收地点就是交付履行地点。买家在网上购买商品,卖家通过快递公司运送商品,不论是自有还是第三方快递物流,买家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卖家与买家往往相隔较远,诉讼维权成本高,买家无须向卖家住所地提起诉讼,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即收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节省诉讼维权成本。另外,如果收货地有互联网法院的,还可以直接到互联网法院起诉。


【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第23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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