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的一天晚上,李某与朋友聚餐结束后致电某代驾公司预约代驾服务,代驾公司通过平台派单给朱某。朱某在为李某提供代驾服务过程中,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李某的车辆受损。
经交管部门认定,朱某驾驶机动车在黄灯亮时越过停止线继续通行,应对该起事故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索要赔偿无果,遂将朱某和某代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救援费等费用合计3.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拨打某代驾公司电话,要求代驾公司为其提供代驾服务,代驾公司通过平台指派朱某到李某指定地点,应认定李某与代驾公司之间存在代驾服务合同关系。朱某受代驾公司的指派,为李某代驾车辆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代驾公司承担,最终法院判决代驾公司赔偿李某车辆损失等各项费用2.9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本案中,代驾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将李某平安送至约定地点的合同义务,在代驾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李某财产损失,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驾驶员受代驾公司指派为被代驾人提供代驾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由代驾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代驾公司在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视情况向代驾司机追偿。
颂威律师提醒:需要代驾服务时,应找有资质、信誉好的代驾公司。代驾行为开始前有必要审查代驾司机的驾龄、有无饮酒、精神状态等细节;代驾司机也应该检验车况等,避免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