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借钱给别人或借别人钱,其中就涉及到了借条、欠条、收条的书写,但很多人分不清这三者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要如何正确书写,导致自己的经济受到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借条、欠条、收条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那么到底该如何正确起草,才能尽量避免风险呢?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非签订合同时生效。借贷关系的形成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合意,还需要有债权人实际贷出货币。所以民间借贷案中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还需要有债权人的给付行为。
二、借条、欠条、收条的法律概念
借条 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既能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若持“借条”起诉,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而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
欠条 则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借贷债权债务关系是欠条形成的一种原因,但不是欠条形成的唯一原因。如果债务人有足够的理由否认欠条形成原因的真实性,欠条持有人有义务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真实存在。
收条 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物的事实,给付事实可以因买卖行为、赠与行为等发生,也可以取回原来自己的东西,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只是一种“收到款或物”的事实状态书面证明,要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需有其他证据加以辅证或对“收条”产生原因进一步分析。所以,收条产生的原因很多,不能把收条当然作为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举例说明:
小明是某公司老板,小红经营一家饭店,两家位置相邻,小明应酬客户时经常到小红开设饭店就餐,小明和小红处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某天,小明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小红借款两万元,并给小红出具“借条”一张;后小明又向小红借三万元,并给小红出具“收条”一张;小明经常在小红的饭店签单消费,向小红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欠款伍仟元万元;
后经小红多次催要后,小明总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无奈小红将小明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共计五万五千元;
法院最终并没有完全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
关于两万元借条:小红向法庭出示小明所签借条,且向法庭出示了转款凭证等辅助证据,可以切实证明其一,小红与小明形成了民间借贷意向,且小红已将借款给付朱某;对于小红诉请偿还借款的要求法院支持!
关于三万元收条:小明在庭审中辩称:两万元款项是小明与小红商量合伙做生意,小明交给小红的!现在生意已经赔钱,合伙款也都赔完,不应当返还;法院认为:收条只能证明小明确实收到小红给付的两万元钱,但是收条不能充分证实杨某与朱某两人关于这两万元钱发生了何种法律关系,收条可以是收到借款、货款、合伙款、加工承揽款等等。而小红未向法庭出示这两万元款项的其他法律关系依据证据。小明所述合伙款项是否属实,法庭不予查证。小红应当承担法律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但其不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于小红要求返还三万元欠款的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五千元欠条: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小红所持欠条产生的法律关系与本案不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应另行处理,在本案当中法庭不予支持。
用一句话来概括解释:借款肯定是欠款,欠款不一定是借来的,而收款后(打收条后)不一定要还钱(买衣服对方给打个收条您不能再起诉要求还款吧!)总的来说,就民间借贷而言,三个条子的效力:借条>欠条>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