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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什么是劳动争议诉讼?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是劳动争议双方行使诉讼权利的表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保护其合法权益。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具备法定的起诉条件。
根据《》和《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公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即是雇主或工人。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机构、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都可以作为公诉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劳动者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能力相一致的,劳动者个人应当作为当事人之一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提起诉讼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其他人无权起诉。
(2)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没有人应诉,人民法院也就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中的被告人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在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不具备劳动争议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具体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在依据《人民法》提起的诉讼中请求解决的问题。包括以下三种:一种是请求支付,即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的请求权,责令对方履行支付工资、资金等义务;二是请求确认,即原告与被告之间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存在或不存在某种实体法律关系,如确认关系有效或无效,确认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被开除、除名、开除等;三是请求变更,即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劳动法律关系,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关系等。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包括劳动争议是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等,以及劳动争议的证据事实,即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的所有材料。当事人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 什么是劳动争议纠纷
(4) 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一方或者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有权提起诉讼。当事人就劳动争议在仲裁机构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时限,一般不予受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逾期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说明。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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