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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纠纷律师-劳资纠纷?律师回答。

日期:2021-08-27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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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区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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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赔偿申请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1、代理机构

1、用人单位到参保区(县)社会保障分中心办理;

2、个人到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会保障分中心

2.应用条件

1、员工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退伍军人工伤);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职工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认定书》或《认定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复印件;

3、享受待遇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享受待遇人开立的实名结算账户卡(折叠)复印件本市指定金融机构;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单据原件;

5、根据工伤工人的不同情况,应携带以下材料:

(1) 辅助设备配置,《辅助设备配置确认书》复印件并附有辅助设备配置费用收据原件;

(2) 兼职员工(小时工)和共同保险人必须携带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与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登记册复印件,以及作为工伤员工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凭证

(3)如果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发生变化,企业必须携带继任人的书面证明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并经上级机关批准或分立、兼并、转让相关证明材料;组织单位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承诺书》;事业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及调剂的相关证明材料; 区劳动纠纷律师

(4)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必须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 5-10级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的,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用人单位须出具书面说明,说明原因。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员工是工伤员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

③工伤女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上,用人单位须提供该工人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书面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拟支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须携带工伤职工签署的预付金相关证明;

7、委托他人委托的,必须携带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效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请时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由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应当由本人签名。

注意:为保证社保服务的及时办理,参保人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银行账户。详情请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4、处理程序

1、按照办理规定,经办机构将《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打印出来,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持一份给经办机构。

2、材料不全,说明材料可以补充。经办机构将《受理状态回执》一式两份,由业务员签字确认后与经办机构持一份。经办机构将退回所有材料。

3、如不符合办理规定,经办机构将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持一份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将所有材料复印并退回。

办理时限:30天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表:《工伤保险给付申请表》,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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