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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劳动纠纷
1、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分类有哪些?
2.劳资纠纷的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和劳资纠纷有区别吗
一样,没有区别。
劳动纠纷也称为劳资纠纷。从广义上讲,是指一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的纠纷,包括发生在劳动关系中并与之相关的纠纷。狭义上,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或其团体之间就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
3、劳动争议中的劳动争议:关于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
您好,您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主张您自己的合法权利,您将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在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仲裁庭可以提前对这部分作出裁决。
4、劳动争议中的劳动争议:什么是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
您好,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中当事人之间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是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处理劳动争议有四大原则:
1.合法性原则。依法处理纠纷,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权利和义务来解决纠纷。同时,要把握规律,即有法有法,无法依规,无规依规,无规按政策。 .
2、正义的原则。这一原则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均不应享有超越对方的特权;另一方面,要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弱者。对于劳动者来说,这符合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宗旨,因为他们的共同基础是法律。
3、及时性原则。一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或者及时申请调解甚至仲裁,以免超过仲裁申请时限而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办结案件,避免出现时间不定、拖欠未解决的情况。最后,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和解结果,另一方必须及时申请执行等措施,以确保案件结果的最终落实。
4、注重调解原则。调解不仅是一种特殊的程序,而且是仲裁和审判程序中的一种重要方式。进行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必须遵守自愿原则。当事人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必须征得争议双方的同意,否则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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